鉴定申请
张睿明说的精简,但绝不简单,深入浅出的将这起“不依法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最重要的关键点阐述的十分详尽,即对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应当依法依规。地方政府通过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方式允许土地出让金暂缓缴纳的期限不可突破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当听到张睿明直接就在起诉状中点破了这最为敏感关键的争议点,吴楷明也是目光暗暗一沉,额头上青筋顿时冒起。
在公益诉讼领域,张睿明的名声在外,都知道他是津港市检察院这几年的公益诉讼鉴定申请
一句话来说,双方争执的都是一些法律条文、个人责任上的争议,并不涉及太具体的事实,这就是张睿明经常和张靓教导的“空对空官司”,所以,现在局面倒还显得颇为从容。
可是,虽然是这样的一场“空对空官司”,却让张睿明没想到的是,居然还打出了一丝实弹落地的火药味来。
“对于原告提出的,其二,其上面的陈橙公司的财务印章,我方并不认为是真实的,在我方后续提供的相关证据中,可以看见同样的一方财务专用章,其字体,章印都不相符合,其三,我方认为其上面的陈橙公司负责人陈程初的签名为伪造的签名,因此,我方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
听到吴楷明前面三个理由时,张睿明倒还没有感到什么,这明显就是吴楷明的拖延之计,他还以为这老家伙是不想让质证程序走的太顺畅,故意恶心检方的,这章印问题非常好解决,从公安局调取备档的章印底板就可以证实了,而张睿明手中的这些个证物材料,他办事精细,全都一一核对过,不可能有吴楷明所说的情况,但当他听到吴楷明对后面陈程初的签名提出质疑时,他突然心里一动,暗叫不好。
这陈程初当时在陈橙集团是董事长,当时的立场肯定是要办好这块地的使用类型转换,但现在他已经从陈橙公司离职了,现在是兰贵园集团的副总,和自然资源局明显是站在一边的,这他自己的签名,他本人说是真的那就是真的,要是本人说是假的……
而仿佛为了打破张睿明的猜想一般,吴楷明居然马上就提出了新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我方申请对该证据进行司法鉴定!”
吴楷明一说完,居然马上就拿出了一份早已准备好的鉴定申请,向庭上递了上去!
听到这吴楷明突然使出的这一招,张睿明脑袋一懵,他没想到吴楷明根本不是为了真的追求该证据的真实性,甚至也不是为了把这个证据打出去,他单纯的就是为了拖延时间。
果然,仿佛串好了的一般,审判台上的主审陈法官沉吟片刻,就回复道:
“唔……既然被告方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合议庭同意该申请!该司法鉴定……”
陈法官接下来的话语张睿明几乎就根本没什么听进去了,一般庭审中,如果对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是可以书面递交鉴定申请,但绝大部分律师都会选择开庭前交,极少有吴楷明这样当庭质疑,当庭递交的,要知道,现在国内的员额法官在改革后,工作量陡然增大,一线员额法官的年平均办案数都在三百到四百起之间,像这样开庭开了一半,突然说要申请司法鉴定,那这案子又要往后面推一个多月,整个浪费的时间难以估量,所以,绝大多数法官都对这样突然提出的鉴定申请的不予理会的,根本不会在这上面浪费时间。
可这陈法官居然就这样轻易的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