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只差一步的感觉让她抓狂,让她缠着霍翊之不依不饶。
夜色如水。
月光落在黎姝那半掩的的肩头上,她身上只剩下了一条衬裙,扭动的样子,无关清风朗月,只有人间极乐。
霍翊之低笑一声,贴在她耳边,口舌之快,引得她惊叫。
“乖孩子,给我看看你。”
听到这一句,原本沉沦的黎姝瞬间清醒。
在彻底展示给霍翊之之前,她还有一关要过。
既然身体无法改变,那么她就得找出合理的原因,让霍翊之怜惜她,心疼她。
而不是觉得她天生下贱,弄了这么一身东西,打算做皮肉买卖,谁都能来插一脚。
黎姝没马上脱,而是撑起上身,眼眸转动间更添妩媚。
她的手在他胸口画圈,“霍叔叔,我有件事一直瞒着你。”
霍翊之没想到这个节骨眼,黎姝居然要跟他聊天。
他捏了把她,戏道,“什么事,非要现在说,故意折磨叔叔?”
黎姝握着他的手,不叫他挪开,咬唇抬眼,嗓音又娇又嫩。
“我身上,有些东西,可能会让霍叔叔扫兴。”
霍翊之眸光微动,“你说的是什么?”
黎姝意识到她这话容易让人误会,她身上留了别的男人的痕迹,赶紧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是我之前被人算计过。他们为了让我知道自己的身份,给我留下些东西。”
她把那段经历说了出来,把自己包装的可怜无辜,程煜跟岳栀微则是豺狼虎豹。
“哦对了,你应该没忘了吧,我妈是小姐。说来挺可笑的,我从小就想摆脱这个出身,最后却进了蝶澜。你不知道,在我出生的那个环境,堕落有多容易。”
跟宋楚红关系不错的丹凤姨也有个女儿,跟她不一样,那是个小老板的野种。
小老板嫌弃丹凤姨的出身,再加上是个女儿,根本没有认的意思。
丹凤姨的女儿比黎姝大两岁,她觉得自己比黎姝这种连爸爸是谁都不知道的野种高贵,经常说,等她长大了,她爸爸就会来接她。
后来怎样了,黎姝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跟凤姨一样,也挂了牌。
只是偶尔跟人聊天的时候,会说起,她这在这混只是暂时的,很快她爸爸就会来接她,到时候她就不干了。
可长大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神变得空洞,再不复从前光彩。
在那种地方长大,能清清白白离开的太少。
几乎可以说没有。
今天不卖,明天不卖,后天也总要卖了。
当每个人都是污秽的时候,干净才另类。
黎姝生了那样一张脸,自然少不了诱惑,只要稍微往下走走,她就能有个不死机的手机,再往下走,她就能有名牌穿,有花不完的钱。
她有时候也会想,如果,她没遇见程煜,那她真的能像她说的那样,从泥坑脱身,嫁个富二代过上幸福的日子?
还是会像凤姨女儿一样,在半推半就中,走了凤姨老路。
她不知道。
所以那四年,她是感激程煜的,可再多的感激,都随着她走进蝶澜的那天烟消云散了。
霍翊之的认真聆听叫黎姝打开了话匣子,她开始滔滔不绝。
“对了,我记得,当时有个外国人,不知道怎么看上了我,开了八千美金给老板。我妈上班那个地方,比蝶澜可差远了,八千美金整个店一晚上都赚不来,他没跟我妈讲,直接给我骗了过去。”
明明见惯了世态炎凉。
哪怕亲人死在自己手上霍翊之也眼睛都不眨,但听到黎姝小小年纪就被算计至此,他心里还是紧了紧。
“然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