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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来得及救下于岑,四分之三个于岑。
沈云菡誓要跟他殉情,为了活命,他斩断了自己的小腿。
我没什么太大的波澜,毕竟,如果不是他为发泄给沈云菡施加了太多报复,她也不会想要同归于尽。
我把于岑交给老道照顾,自己云游四方。
几百年过去,世上的风景变了又变,我的身份也变了又变。
我做过医生,从阎王手里抢人命,练就一颗仁心。
我做过老师,在西北的风沙里陪着一批又一批孩子成长,村民的热情与孩子的笑脸总能抚慰疲累辛劳。
我做过环卫工,试着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默默守护一座城市。
甚至做过乞丐,悄然观察着人情冷暖,即使安静地坐上一天,账户里也总能收到零散的几十块钱。
每换一种职业,我就发现一点新的美好,而那些美好,无一不是以爱串联。
我终于明白,无情道不是真的无情,而是对天地万物的大爱。
我在某个夜晚飞升,暗处,一双眼睛目送着我,他笑了笑,热泪盈眶。
是于岑,这些年,他拖着断腿跟着我,他以为我不知道,可弹幕一直在提醒我。
我当医生时,他是食堂大厨,十几个小时的手术之后,他总会给我预留一份热腾腾的宵夜。
我当老师时,他是捐赠物资的神秘老总,连续二十余年为多个学校提供经济支持。
我当环卫工时,他是志愿者的小组长,组织大家将盒饭和水免费赠与每一个风吹日晒的人民服务者。
我当乞丐时,他就带上墨镜,拿只破碗,找个不远不近的角落陪我。
其实我该谢谢他的,但我在半空停了停,终究还是什么话都没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
跟同期其他仙比起来,我灵力不济,从名不见经传到能被立观供奉,这条路,我又走了好多个百年。
听说我在凡间有个虔诚的信徒,我的每一座金身都是由他亲手所塑,然后沿着山路一步一叩,送上供台。
好姐妹实在好奇那信徒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拗不过,只好变作凡人身,跟她一起来到观中。
远远的就看到一个老人在为香客递香,他小腿装了义肢,仍旧坐得端端正正,举止颇有几分仙风道骨。
那就是你的信徒了,独自在这山上几十年如一日,从没让你的香火断过,真是不容易。
我不置可否,只是跟着人群前进,轮到我时,接过一炷香,笑着道了声多谢。
袅袅烟雾里,那双冰蓝色的眼睛亮得惊人。
我算到你会来,能再见你一面,我死而无憾了。
以他的道行,再活个几千年都不是问题,怎么会死
只是他老成这个样子,着实反常。
但我并没过问太多,只当他是太过激动。
人生就是如此,有缘即会。
我把香插好,转身离开,给后面的香客让出位置。
金金。
他喃喃地叫我,我回头,对他说了珍重。
他的眸子便彻底黯淡下去,因为他知道,我不爱也不恨了,他在我心里,跟一个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不久之后,我再次得到他的消息。
他靠在我的金身旁咽了气,一道光从他掌心飞出,穿过九重天,注入我的眉心。
丹田从未如此充盈,断裂的灵根恢复生机,一瞬间疯长。
原来,他耗尽一身精血与法力,用千年时间炼化了护心鳞,怪不得,他会那样虚弱。
妹宝这是心疼了吗也是,于岑为她做了那么多,他们之间,早就分不清是谁欠谁的了。
是啊,早就分不清了。
但世间说不清的事何其多。
我闭上眼睛,内心重归宁静。
只求,问心无愧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