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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我站在法庭上作证。
检察官播放了母亲给我下药的监控,以及她亲口承认要带我去缅甸的录音。
被告人王美娟,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法官问。
母亲站在被告席,憔悴得像老了二十岁。
法官大人,我是被逼的!她哭喊着,我弟弟在缅甸他们手里,我不这么做他们会杀了他!
根据缅甸警方提供的信息,检察官冷静地说,你弟弟王光宗在一个月前已经死亡。死因是长期遭受电击、水牢等酷刑后器官衰竭。
母亲瘫倒在地,被法警架起来。
不可能...坤哥答应过我...她喃喃自语。
最终判决:母亲因诈骗共犯、绑架未遂等罪名,获刑十二年。
走出法院时,阳光刺得我眼睛发疼。
我卖掉老房子那天,邻居阿姨拉着我的手:晚晚,别太难过了。你妈她...自作自受。
我知道。我微笑,我要搬去南方了。
也好,换个环境。她叹气,你爸在天之灵会保佑你的。
新城市临海,空气里有咸湿的味道。
我用爸爸的赔偿金付了首付,买下一套小公寓。
阳台上能看见远处的海平面。
入职新公司第一天,同事小林热情地带我参观。
你为什么选择来我们城市啊她好奇地问。
因为阳光很好。我回答。
周末,我在新家泡了杯茶,翻开一本买了很久却没时间读的书。
电视里播放着新闻:《中缅警方联合行动,捣毁特大跨国婚恋诈骗集团》。
镜头扫过破败的诈骗园区,脏乱的牢房,最后定格在一张熟悉的面孔上。
坤叔戴着手铐,满脸是血。
我关掉电视。
手机响了,是律师发来的消息:王美娟在监狱里闹绝食,要求见你。
我回复:不必理会。
窗外,阳光正好。一只海鸥掠过蓝天,自由自在。
我深吸一口气,翻开书的下一页。
新生活,真正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