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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冲上去就和那人扭打在一起。
哥哥当过兵,身手矫健,一般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扭打过程中,哥哥看清了那人的面孔,正是那位环卫工人的家属。
那人双眼通红,满是仇恨,愤怒嘶吼着:
就因为你们,我父亲去世了,我也要让你们尝尝失去至亲的滋味!
说着,他挥舞着刀疯狂地冲过来。
哥哥反应极快,一个侧身躲过。
顺势夺过那人手中的刀,毫不犹豫地插入到他的腹中。
哥哥杀红了眼,对着倒地的男人又是一阵拳打脚踢,嘴里还喊着:
你还我儿子的命!
很快,警笛声由远及近,警察迅速赶到将哥哥带走了。
嫂子疯一样的给我打电话,我不接,她就到我单位门口堵我。
为了不影响同事,我还是去见了她。
梦瑶,你哥被警察抓走了,之前都是我的错。你救救你哥吧。
他现在被起诉了,就在你们法院。你哥那是正当防卫啊,你跟你同事们说说别给他判刑啊。
见我不回应,她又破口大骂:
你这个白眼狼!你哥白养你这么大!你别忘了你上学的钱都是谁出的!现在你哥有难了,你却像个缩头乌龟一样,见死不救!
我无奈的耸了耸肩:
嫂子,亲属要回避,这是规定,我实在帮不了。
我转身离开,不与她纠缠。
我怎么可能救他。
毕竟是我告诉那位家属,我哥哥嫂子一家三口正其乐融融的准备搬家。
与此同时,有路人将打码的视频发在网上。
很快,有人认出视频里的人正是前两天那对闹得沸沸扬扬的夫妻。
评论区瞬间炸开了锅,不少人幸灾乐祸:
大快人心,活该!这就是他们欺负人的下场。
也有人理智分析:
这说不定是正当防卫,可能无罪呢。
网上对于哥哥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议论纷纷,讨论不休。
甚至有人跑到我的账号里留言:
你不是法官吗,你说说这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
我随即发了个普法视频。
根据法律规定,当对方已经停止攻击行为,而另一方仍进行攻击,这种情况属于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众人纷纷留言:
恭喜小姐姐摆脱吸血鬼家庭。
大义灭亲,在下佩服。
亲吗
可他们已经不是我的亲人了。
哥哥因为防卫过当,直接被判了十年。
监狱探视室里,嫂子拿着一纸离婚协议书狠狠拍在桌上。
离婚吧,我嫁给你倒了八辈子霉了!你就是个废物,连自己妻儿都保护不了的废物!
哥哥也不甘示弱,猛地站起来:
你这个扫把星!要不是你,我能落到这步田地就为了那块破手表,结果闹出人命,害我家破人亡!想离婚没门,我就拖着,拖死你!
两人正吵得不可开交,我推门走了进来,正好看到了这剑拔弩张的画面。
两人看见我,愣了一下。
刚才还吵得面红耳赤,现在却又莫名地同仇敌忾起来。
嫂子率先反应过来,指着我的鼻子骂道:
你这个白眼狼!你哥被抓的时候,你不管不顾,现在倒跑来装好人了
哥哥也跟着附和:
江梦瑶,你简直太让我寒心了,当初我就应该直接把你掐死!
我静静地站在那里,脸上没有一丝情绪波动,眼神淡漠得如同看着两个陌生人:
你们还好意思说我当初那块手表的事,你们企图把责任推到我身上,让我去顶罪的时候,怎么不说我不顾亲情了我被你们赶出家门,无处可去,饿得头晕眼花的时候,你们可想着我是你们亲妹妹了
哥哥和嫂子被我说得哑口无言,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我冷冷地看了哥哥一眼:
你就在这好好悔过吧。
说完,我又转身从包里拿出一个盒子递给嫂子。
嫂子疑惑地打开盒子,瞬间脸色惨白,瘫倒在地。
盒子里是耀祖的骨灰。
不......不可能,我的儿子......
嫂子崩溃大哭,她始终不愿意接受耀祖已经死亡的事实。
嫂子受到的刺激太大,整个人变得疯疯癫癫。
我联系了精神病院,将她送了进去。
听护士说,她天天抱着个洋娃娃,宝贝儿子宝贝儿子地叫。
还守着那个电话手表,逢人就说她儿子会在天上给她打电话。
手表。
曾经幸福和谐的一家三口,如今一死一疯一坐牢,只留下无尽的伤痛和悔恨。
真的值得吗
抬头望着天空,阳光有些刺眼。
我深吸一口气,决定放下过去,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毕竟,人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