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浩洵捡起地上那一片片稀碎的水晶,猛然想到了被认回那天,眼前的女孩脸上盛满笑容,一副朝气勃勃的模样,与如今形同枯槁的样子判若两人。
他突然就有些慌,自己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他挪步回到了别墅,这里再也不像出租屋那样脏乱臭,也没有整天演戏惹人心烦的妹妹了。
可莫名其妙,他就是觉得心慌,慌到自己好像要失去什么重要的东西。
他打开衣柜,准备换身穿搭出去喝酒,却在看到那枚土黄色的领带时愣住了。
这是郑尔夏送给他的。
被认回那天,女孩小心翼翼地递出这条领带,眼里全是期盼。
一想到那个眼神,郑浩洵的心里就突如其来一阵刺痛。
他猛地跑了出去,他想了解自己的妹妹到底经历了什么。
所以他找到了杨哥,杨哥带他去了每一个尔夏曾工作过的地方。
破旧的居民楼,高达百层的步梯,背尸人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背着尸体往下走。
尽管过了很久,可这里还总是弥漫着一股尸体的腐臭。
杨哥打趣道:“你别说,咱们这行里背尸的不算少,可一个女孩背尸,她是第一个,还不嫌弃什么腐尸烂尸。”
“听说啊,她是为了给哥哥挣学费,真是个好姑娘。”
杨哥上下一打量他:“你应该就是她的哥哥吧?两人长得真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你不知道啊,为了挣够那笔学费,她接了一单两百公里外的腐尸,昼夜兼程地往家里赶,说是不能错过哥哥的入学典礼。”
杨哥拍了拍郑浩洵肩膀:“对你妹妹好点吧,她磨破了很多双鞋,脚上全是血泡,疼得龇牙咧嘴都要赶去参加你的入学典礼。”
郑浩洵脑袋轰一下炸了。
入学典礼那天,尔夏她来过?
那她岂不是早就知道......
郑浩洵脸色顿时变得煞白。
想到这些日子尔夏不对劲的样子,和她那跟死人没有什么区别的脸。
心突然就揪着疼了一瞬。
随后飞快地冲了出去,他想立马见到尔夏,那个被全家忽视的妹妹。
当他来到以前的出租屋时,还没走近就听到一声刻薄又得意的笑。
自己心心念念的妹妹,已经瘦成了皮包骨,双颊凹陷,躺在灯光昏暗的床上,犹如一具死尸。
声音的主人歹毒地摘掉她脸上的氧气罩,这让原本就呼吸困难的尔夏胸口剧烈起伏。
“郑尔夏,你想不到吧,让爸妈假装破产再假死的计划是我提议的。”
“我早就知道你们背尸人不能背活人,一旦背了活人就犯了大忌,死相难看,我猜你现在已经是癌症晚期了吧?”
郑语宁捂住口鼻,嫌弃地踢了郑尔夏一脚:“只有你死了,才永远威胁不到我的地位,我永远都是爸妈最爱的孩子,哥哥手心里的公主。”
她轻轻一笑,像想起了什么:“对了,那狗尸身上的99根钢钉,滋味如何?”
“我特意选用了韧性极好的铬钢,每根钢钉都有足足十cm长,一旦背上狗尸,钢钉会在重力作用下瞬间扎入那人的身体。”
“我送你的这份大礼,你可喜欢?”
郑浩洵浑身不受控制地颤抖。
悔恨的情绪将他整个人席卷,原来那个拾荒大娘说的是真的,尔夏她真的是胃癌晚期了。
想到背狗尸那天,尔夏背上不断流出的鲜血,所有人都以为她在演戏。
原来竟是因为那99根钢钉。
可自己做了什么?
自己拿着鞭子一鞭又一鞭甩到她身上,甚至在她竭力倒下时,还踢青了她的胳膊。
一想到这里,郑浩洵就难过得生不如死,看向郑语宁的眼神也带上了恨意。
他冲出去,一把将郑语宁扇倒在地,“你这个贱人,居然这么恶毒,残害我的亲妹妹。”
他无力地跪坐在尔夏面前,伸出双手:“妹妹,我来接你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