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小说 > 玄幻小说 > 少主先别弯,云护卫她是女的! > 第417章  黑市

炎朗想,果然,云琛就是他命中注定的菩萨,否则为何这天下之大,那“龙烬”偏偏在她手里?
他紧紧抱住那截竹筒,用外衣将它裹了好几层,但还是用小手死死捂在盖子上,生怕会洒漏。
他急急摔了个跟头才爬上马车,一面不停对云琛说“谢谢”,一面大喊“起程!快!快!”整个人都好狼狈,却掩饰不住那欣喜若狂。
他要以最快的速度奔回广玉兰洲,将这“龙烬”和九十九种药引混合在一起,制出救他脱离这八岁躯体的药。
云琛得意地叉腰而站,笑看着炎朗,打心眼里替他高兴,自言自语:
“原来巴蛇沁玉象骨灰就是‘龙烬’呀,早点知道就好了”。
那“龙烬”原本好大一麻袋,这些年给霍乾念、不言他们吃过,给荣易和罗东东他们吃过,也给许多重伤的将士疗伤服用过。
这么一路分发,慢慢从一大麻袋变成一小袋,最后只剩竹筒里那些,扔在泰川城的临时小院里。
霍乾念说,此物来之不易,机缘难求,剩下这一点,今后要用在要紧的地方。
云琛想,现在不就是最要紧的时候吗?
“祝你早日制药成功!”云琛朝疾驰而去的马车挥手。
马车行出去老远又猛地停下,炎朗完全抛下平时老成持重的体面样子,毫不顾忌形象地将身子从车窗里探出来,朝云琛大喊:
“等我!”
云琛只当他指还没给她医治耳朵的事,笑着回应:
“不急!”
望着马车渐渐远去,云琛如释重负地拍拍手,掉头朝营地走去。
……
……
虽然现在炎朗第一要紧是给他自己制药,顾不上她的耳朵。
但准备工作不能少。
云琛打算去黑市上找找陈银药罐。
所谓黑市,顾名思义,天黑时开启、天亮时关闭,是一种见不得光的非法交易市场。
多的是江洋大盗、盗墓贼、走私犯,甚至朝廷逃亡重犯这些“黑户”,在此贩卖些来历不明的“黑货”。
朝廷曾花大力气禁过黑市,但随着这几年战乱不止,流亡逃窜者增多,黑市又慢慢复苏,边境线上最常见。
这黑市整治事务不在云琛权责之内,属城官管辖。
她既不好插手,直接以收缴赃物的名义去找陈银药罐,更不可能穿着军服大摇大摆地去。
那样的话,估计她前脚刚进黑市,后脚就全散场了。
于是,她花了三两天功夫,叫人打听到距离泰川城五十多里的一个黑市,还弄到两个进去的腰牌。
她熟练地穿起常服,打扮成男子模样,琢磨找个人陪她一起去。
一来,黑市里来来往往的人,都是些见不得光的刀尖舔血的家伙,有些不安全;
二来,她耳朵不行,在黑市那种地方,少不得悄悄交易,总不能像她如今这大嗓门:
“哎你好!这走私来的雪莲怎么卖?”
“劳驾!我想要这个!哪年墓里挖出来的?”
“哥们儿!这司马真迹上带血啊!能擦干净不?”
估计要是这样进去,没一眨眼的功夫,她就能被人围起来揍三顿,万一惹到黑市里盘踞的黑帮势力,就更麻烦了。
她堂堂虎威大将军,铲平个黑市黑帮不在话下。
只是那陈银药罐就别想了。
她考虑:荣易见多识广,最适合带去黑市,帮她掌掌眼,但那家伙太张扬,脾气也不好,犯起浑来,九头牛都拉不住,算了。
罗东东倒是低调,可惜他是憨憨农村娃出身,家境清贫,自然见识缺了些。
那就只有伏霖最合适,混迹五湖四海长大的,既沉稳,又见识不凡。
云琛在将这事说给伏霖的时候,后者眼中有一瞬间的犹豫,但还是答应了。
待天色暗下,鬼火般的烛灯亮起,云琛与伏霖驱马来到位于乱葬岗的黑市地界。
两人从一个地窖入口钻进去,将腰牌递给守门人,来到一片豁然开朗的地下城,开始游逛起来。
只见昏暗烛火照射下,从“摊贩”到“顾客”,一个个看起来凶神恶煞,目露凶光,都是些不好惹的。
摊子上随处可见朝廷明令禁止的违禁物,有落魄贵族被抄家时流出来的赃物,有前朝宫廷里的稀罕物,神秘西土国度走私来的草药。
还有五花八门的毒药,各式各样不同部位的人骨制品,甚至还有卖“蛊术行尸”的。
云琛一路走,一路暗自称奇。
即便她战场上摸爬滚打那么多年,剑下杀敌无数,但走在这种地方,还是颇觉阴森可怕。
她那一身战场杀伐出来的“老虎”气质,进了这地方,竟跟小白兔进了妖魔窟似的,衬托得她不谙世事,像个单纯的冤大头。
好在伏霖一直寸步不离地陪在她身侧,令她安心许多。
“你瞧那是什么?”云琛走着走着,忽被一处兜售骨制品的摊子吸引了。
其中大多为象牙、象骨、凤凰脊之类的装饰物件。
云琛拿起一只纯白色的吊坠,对伏霖道:
“你瞧,这吊坠上雕刻的是双蛟龙,阿念有块很像的,雕的是三螭龙,我在他私库里见过,不过阿念那只颜色白偏黄,更重些,而且摸起来很粗糙,还有点土腥味,我瞧他不常戴,只收在私库角落里。”
“是吗?”伏霖淡淡回应。
那摊贩“嘿嘿”一笑,道:
“这位小公子眼光极好,此乃西土来的象牙坠子,料密满纹,对光可见通体奶白,隐有血线,实乃上品。至于您说的家里那只,色黄白,料粗糙,带有腥味,八成是虎齿来着,若要打成一只雕龙吊坠,獠牙不行,需得很大的臼齿——”
摊贩话未说完,戛然而止。
因为他看见云琛身旁那看着颇为斯文的男人,在听到“虎齿”二字后,眼神一瞬间阴冷带杀,用毫不掩饰杀意的警告眼神看过来。
那摊贩既能在黑市混,自然是识相的人精。
他虽不知对方为何如此,但还是立刻闭嘴,再不多说一个字。
“去那边看看吧。”伏霖轻轻推搡云琛往前走,“既然要墓里出土的陈银药罐,去盗墓贼那边找找。”
云琛本意只是随便看看,也并未在意摊贩的话。
两人正要继续往前走,不远处,却有一陌生男人狐疑打量伏霖,试探着叫了一声:
“秦正?”
感觉到推着自己后背的伏霖的手,顿时一紧,云琛奇怪看过去,伏霖面无表情,对那陌生男人冷冷道:
“你认错人了。”
说完,伏霖随即手上力道更重,推着云琛离开,那陌生男人却不依不饶,过来一把抓住伏霖手腕,顺便看了眼“小白兔”一样纤弱亮丽的云琛,笑道:
“怎么,如今发达了,不认兄弟了?忘了当初一起在黑市混日子那几年了?”
伏霖神色冰冷,没有说话,倒是云琛惊讶:
“伏霖,你还在黑市待过?看不出啊,你路子挺野!”
这时,方才被伏霖眼神呛住的那摊贩乐了,看热闹不嫌事大,故意话里有话道:
“这位兄弟也混过黑市?听起来还改了姓名?”
摊贩煞有其事对云琛道:“小公子一看就是富贵体面人家出来的,自然不知道我们这黑市的猫腻。有些朝廷死刑犯逃出来,往往要在黑市待上几年,等容貌改变了,再换个名字出去,便是‘改头换面’。”
云琛边听边点头,敷衍地说着“原来如此”,全然不见伏霖眼神阴森,浑身姿态紧绷,手已握住腰间匕首,一副随时要暴起的样子。
因为她所有注意力,都落在了前面一个兜售战争残骸的摊子上。
她缓缓走过去,在那副木头架子支撑的威武铠甲前站定。
铠甲残破,伤痕累累,到处都是刀箭伤痕。
胸口的护心镜早已破碎,但仍能认出上面的字——
颜。
云琛愣愣看着颜十九的铠甲,心头像有狂风平地卷起,吹得她酸痛发空。
摊子后面,兜售铠甲的摊贩懒洋洋窝在躺椅里,瞥了云琛一眼,以为她被吓到了,嗤笑道:
“我这里全是从战场上、尸体上淘来的东西,煞气非常。公子喜欢这铠甲?有眼光。听说过北伐军在洛疆全军覆没的事不?这铠甲就是从那来的。
北伐军可不一般,当今圣上做东宫时,亲自挂帅领军去的,兵强马壮,铠甲武器全用最好的,值钱的呢!我看这铠甲与公子你有缘,这样,一两金,不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