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小说 > 玄幻小说 > 异能者的古代重生日常 > 第4章 圣上遇刺

坻山东侧,从云隐村离去后,凌云轩便一直和陈尘往这个方向走,现在经过一天的奔波,两人都准备原地休息一下,虽然不知道什么时侯会有追兵追上来,但是如果只是一味地往前走,不休息的话,恐怕追兵来了也没有精力抵抗。
现在已经是深夜,周围全是高大的树木,能够听见树林中动物的虫鸣,月光透过树冠洒在地上,为了能方便生火,凌云轩他们选择在一个小溪边休息一晚。
凌云轩在小溪边的一块石头上打坐休息,陈尘则在小溪边升起一火堆,将打来的野鸡在溪水边清洗干净,就用木棍插起来烤着了。
这里刚刚他打来的野物,现在外出逃亡阶段,没有办法像宫里那般精细,只能简单对付一下了,
陈尘坐在火堆边,看着烤鸡,时不时的把野鸡进行翻面,确保野鸡能够受热均匀,过了差不多半刻钟,就已经能够吃了,在表面散上盐粒,就走到四殿下身边,就将烤鸡递给殿下,
“殿下,食物已经准备好,可以吃了”陈尘将烤鸡递到凌云轩面前说到。
凌云轩接过烤鸡将其一分为二,一半拿在手中,另外的一半则是重新放到陈尘手上,
“现在不比往日,以后无论是在人前还是人后,你都称呼我为公子吧,我们这一路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事情,还是谨慎为妙。”
陈尘觉得也是如此,万一因为称呼被别人听到,引来追兵就不好了,现在只有他和殿下两人,双拳难敌四手,还是注意一下,低调为上。回道“遵命,公子。”
“公子,不知我们从哪路出发,前往京城。”
对于陈尘,凌云轩是完全相信的,他们从小一起长大,虽然是主仆,但是更多的是兄弟之情,就像他和他二哥一样。
“我们先往东侧行走,到达最近的府城之后,乔装打扮一下混进去,打听情报,之后再找合适的镖局,一路向东,往京城去。”凌云轩对着陈尘说道。
陈尘低头回道“遵命,公子。”
收拾好一切之后已经到了深夜,凌云轩和陈尘两人将火堆熄灭之后,各自找了一棵树木上去休息了。
第二天天刚微微亮,便将痕迹掩埋,往东侧方向走去。
凌云轩和陈尘走了两刻钟,就看到城门了,除了他们两个之外,还可以看到附近的百姓担着东西排队进城,还有商贾的马车,
凌云轩和陈尘向城门口排队进去,每人交了两文钱进城费就进去了。
这个城是萱州蓟县,与合县之间就隔了坻山,距离说远不远,说近不近。
进城之后先去找了一家酒楼吃饭,因为身上银两不多,只能先向店小二点两碗面,简单充饥一下。
在酒楼一楼大厅角落找个空桌位,就坐下等面上来了,现在这时辰正是用餐时侯,店里面看起来人不少,慢慢的就没有什么空桌位了。
在桌子上倒了两杯茶水先喝着,面就端上来了,简单的鸡丝面,热气腾腾,面上铺着几缕金黄的鸡丝,点缀着翠绿的葱花,汤汁泛着诱人的油光。凌云轩和陈尘相视一眼,毕竟一大早就起来赶路,早就腹中雷鸣,便动起筷子。陈尘尝了一口,眼中闪过一丝惊喜:“公子,这面味道竟不错。”凌云轩轻轻点头,细细品味着。面条劲道有嚼劲,鸡丝鲜嫩多汁,汤头浓郁醇厚,在奔波劳累之后,这简单的鸡丝面格外美味。
就在他们吃得正香时,旁边一桌几个书生突然大声喧哗起来。凌云轩眉头微皱,侧耳倾听,隐约听到他们在谈论京城的局势,似乎有什么重大消息。但是距离又稍微有点远,听到不是很确切,凌云轩使了个眼色给陈尘,陈尘心领神会,假装不经意地靠近那桌,竖起耳朵打探消息。凌云轩则继续吃着面,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在盘算着接下来的计划。
等到吃完鸡丝面之后,陈尘也回来了,面色凝重,想早点把打听到的消息告诉殿下,又因为环境不够隐蔽而暂时没有出声,只是示意殿下出去。
凌云轩和陈尘起身结帐之后,就往大街上走去,看了看周围没有人跟着便往一条小巷里面拐去,
等到了小巷里面,凌云轩和陈尘向周围看了看,确认暂时没有什么人后,陈尘就准备把刚刚听到的消息告诉殿下了,毕竟无论这件事是真是假,都应该及时让殿下知道,好让打算。
陈尘低头小声说道,“殿下,方才那几个书生讨论的事情是关于圣上的,前几天圣上在御花园经过的时侯,突然有刺客攻击圣上,虽然宫中侍卫及时赶到,将刺客捉住,但是圣上不知道为什么陷入昏迷,现在是二殿下暂时主持大局。”
凌云轩听到这个消息,震惊了一会,他不过是消失了几天,就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父皇现在还没有立下皇储,如果长时侯昏迷的话,恐怕到时侯就会朝中大乱。
凌云轩急切的开口说道“消息可准确,父皇当真遇刺昏迷了。”
“圣上遇刺这件事应该是真的,只是不知道现在圣上是昏迷还是清醒。”陈尘低头回道。
现在情况紧迫,恐怕没有多少时间去让他们赶往京城了,只能快马加鞭,尽快前往,就算是追兵发现他们的行踪也没有办法了。
如果想要快点赶往京城,单凭走路的话,或者镖局护送,恐怕会时间慢上很多,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先去两匹好马赶路吧。
因为身上没有足够的银两,而且也不知道那些官员是忠于自已的,自已的行踪能够不走漏是最好的,只能把自已的随身玉佩当了。
凌云轩和陈尘出了小巷之后,就找了城中最大的一个当铺,准备把玉佩当了换银两,死当比活当银两更多,就死当了,拿了一百两之后,就前往马贩手里,选了两匹马赶路,虽然小城里面的马比不上自已已经随身的宝马,但是总比没有好。
出了城门之后,两人就骑马前往京城方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