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的琴行烧了整整三个小时,火光染红了半个夜空。
我的未婚夫,身为消防队长的沈聿,救援的黄金时间里,却在三公里外的别墅区,安抚他那刚丢了猫的青梅竹马。
他告诉我,信号不好,没接到我那97个夺命连环call。
可后来,我在别人的朋友圈里看到,他抱着那只布偶猫,温柔地哄着怀里的女孩,背景里,是我家冲天的火光。
第1章:灰烬
我爸的琴行,是他一辈子的心血。
那场大火,从凌晨两点烧到五点。三层的小楼,连同里面上百把珍贵的提琴,都化作了一堆焦黑的废墟。
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我拨通了沈聿的电话。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机械的女声重复了一遍又一遍,像淬了冰的钢针,扎进我耳膜里。
他是市消防支队的副队长,他的中队,离我家的琴行只有两条街。
我疯了一样地打,打了97次。
直到天色泛白,消防车鸣笛离去,现场拉起警戒线,他的电话才终于回了过来。
背景音有些嘈杂,夹杂着一个女孩细细的啜泣声。
喂,晚音沈聿的声音带着一丝疲惫,我刚忙完,怎么了
我握着手机,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声音抖得不成样子:沈聿,我家……着火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足足有十秒。
我甚至能听到那个女孩的哭声停顿了一下,然后用一种委屈又无辜的语气问:阿聿,是不是……是不是我打扰到你了
沈聿立刻放柔了声音,安抚道:没事,你别多想。
随即,他才重新对我开口,语气里带着公事公办的疏离:你和叔叔阿姨没事吧起火原因查了吗财产损失报备了吗
一连串冰冷的问题,像一盆兜头而下的冰水,浇熄了我心中最后一丝侥幸。
我看着眼前还在冒着黑烟的废墟,爸爸因为抢救一把他最珍视的旧提琴,被浓烟呛伤,正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妈妈哭得几近昏厥,被邻居搀扶着。
而我的未婚夫,在我家破人亡的时刻,第一个问题不是你在哪,不是你怕不怕,而是像在处理一场与他无关的事故。
沈聿,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平静得可怕,你昨晚……在哪里
他又一次沉默了。
这次,是那个女孩替他回答的。她好像抢过了手机,声音带着哭腔,却又理直气壮:晚音姐姐,你别怪阿聿,都怪我。我的猫丢了,我找了一整晚,都快急疯了,只好拜托阿聿哥哥来帮我。我们刚在林小姐家的花园里找到它,它吓坏了,阿聿哥哥在安抚它呢。
林小姐,林楚楚。沈聿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
那个永远柔弱、永远需要被保护的女孩。
我笑了,眼泪却止不住地往下掉。
所以,你关机一整晚,无视我97个未接来电,是因为你在帮林楚楚找猫
不是关机,沈聿拿回了手机,语气有些生硬地解释,别墅区那边信号不好。而且楚楚她有严重的焦虑症,你也知道,猫对她来说有多重要。
是啊,我知道。
我知道林楚楚的猫比我爸爸的命重要,比我全家的安危重要。
我还知道,我们谈婚论嫁三年,为了他,我辞掉了北京的工作,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他说消防员的工作危险又辛苦,希望家里永远有盏灯为他亮着。
于是,我放弃了我的专业,在我爸的琴行里帮忙,学着做饭煲汤,只为他每次任务结束,能有一口热饭。
可现在,为他亮的灯,被烧成了灰。
而他,在给别人点亮另一盏灯。
好,我知道了。我深吸一口气,抹掉眼泪,注意安全。
我挂断电话,在手机通讯录里找到他,备注从我的英雄,改回了沈聿。
然后,我给他发了最后一条短信。
沈聿,我们的婚约,到此为止吧。
第2章:英雄的勋章
收拾好情绪,我赶到医院。
爸爸只是轻微的吸入性损伤,并无大碍,这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办完住院手续,安顿好爸妈,已经是中午。
我坐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手机震动了一下。
是沈聿发来的微信:晚音,别闹了。我知道琴行没了你难过,但这不是你无理取闹的理由。等我忙完队里的事,晚上过去看你和叔叔。
又是别闹了。
好像我所有的情绪,在他眼里,都只是不懂事的胡闹。
就像上次,我们订婚宴的前一天,林楚楚因为和家里吵架,离家出走。沈聿二话不说,扔下我和双方父母,找了她整整一夜。
第二天顶着黑眼圈出现在订婚宴上,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楚楚找到了,你别闹脾气了,这么多人看着呢。
我看着那条信息,只觉得一阵反胃。
我没有回复。
下午,沈聿的中队指导员王哥给我打了个电话,语气很是抱歉。
弟妹啊,沈聿这小子太浑了!我听说了,昨晚你们家出事,他竟然……唉!你别往心里去,他就是个工作狂,一根筋,对谁都那样。
我苦笑。
对谁都那样吗
可他对林楚楚,不是那样的。
林楚楚半夜说想吃城西那家老店的馄饨,沈聿可以开车横穿大半个城市去买。
林楚楚说音乐会的票太难抢,沈聿可以动用他所有的人脉,只为博她一笑。
林楚楚说她怕黑,沈聿就可以在她家楼下守一夜。
这些事,他从不会告诉我。是我在他车里的储物箱,发现那家馄饨店的发票;在他的书房,看到那场音乐会的票根;是他的队友无意中说漏了嘴。
而我,只是在他一次次缺席我们的纪念日时,自我安慰说,他工作忙,他是人民的英雄,我要理解他。
我理解了他五年,最后,理解到家破人亡。
王哥,谢谢你,我没事。我平静地说,我跟沈聿,已经结束了。
电话那头,王哥愣住了,叹了口气,没再多说。
傍晚,沈聿真的来了医院。
他穿着一身整洁的常服,身姿挺拔,眉眼英挺,还是我最初爱上的那个英雄模样。
只是,此刻我看着他,心里再无波澜。
他手里提着一个果篮,脸上带着一丝不耐和疲倦。
气消了没他把果篮放到床头柜上,语气仿佛是在哄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
我爸妈都在病房里,看到他,脸色都不太好看。
我妈别过头去,我爸则是冷哼了一声。
我站起身,把他拉到病房外。
我们已经分手了,沈队长,以后不用再来了。
沈聿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苏晚音,你到底想怎么样我已经道过歉了,昨晚是特殊情况!
特殊情况我气笑了,对我家来说是灭顶之災,对你来说,只是一个需要你道歉的‘特殊情况’
我不是那个意思!他拔高了音量,似乎觉得我不可理喻,火灾是意外,谁也不想的!消防员的职责是救火,不是未卜先知!你不能因为我家没着火,就觉得我对你家的事不上心!
他的话,像一把淬了毒的刀子,捅得我心脏鲜血淋漓。
原来在他心里,我和我的家人,只是他众多救援对象中的一个,甚至优先级排在林楚楚的猫之后。
沈聿,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你知道吗我爸那家琴行里,有一把挂在墙上,从不出售的旧提琴。那是我外公留下的遗物,也是我爸学琴用的第一把琴。昨晚,他为了抢救那把琴,差点没出来。
沈聿的脸色微微一变。
而你,我继续说,在三公里外,抱着一只布偶猫,哄着你的青梅竹马。你知道最可笑的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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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出手机,点开一张照片,递到他面前。
那是本地一个摄影爱好者群里流传出来的照片,构图绝美。
近景,是英俊的消防员温柔地抱着一只受惊的猫,一个楚楚可怜的女孩依偎在他怀里,满眼都是依赖和爱慕。
远景,是城市另一端冲天的火光,那火光,恰好映在别墅二楼的落地窗上,也映在沈聿专注的侧脸上。
标题是:《英雄的勋章》。
这张照片,像一个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扇在沈聿的脸上。
他的血色瞬间褪尽,嘴唇哆嗦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你的勋章,是用我家的灰烬铸成的。我收回手机,平静地看着他,沈聿,你滚吧。我不想再看见你。
第3章:被替换的人生
我以为,那张照片足以让沈聿认清现实,知难而退。
但我低估了他近乎偏执的自负。
第二天,他没有再来医院,却开始对我进行信息轰炸。
晚音,照片的事我可以解释,是拍摄角度问题。
楚楚从小就黏我,把我当亲哥哥,你不要误会。
琴行没了,钱我来想办法,我们重新开一家更大的。
别跟我赌气了,好吗我们都走到谈婚论嫁这一步了,不能因为这点小事就分开。
我看着那些信息,只觉得荒谬。
他甚至不认为自己有错,只觉得是我在赌气、误会。
我一条都没有回,全部拉黑。
世界清静了。
爸爸出院后,我们一家人暂时住进了酒店。看着爸妈两鬓新增的白发,我心里针扎似的疼。
我决定,要尽快振作起来。
琴行没了,但日子还要过。我开始整理琴行还能用的资源,联系之前的客户,希望能挽回一些损失,也为将来做打算。
忙碌中,我接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电话。
是林楚楚打来的。
她的声音还是一贯的柔弱无辜:晚音姐姐,你是不是误会阿聿哥哥了他真的很爱你。昨晚的事都怪我,你要怪就怪我吧,别生他的气。
我捏着手机,冷笑一声:林小姐,我担待不起。我跟你不熟,也请你以后不要再给我打电话。
晚音姐姐……她似乎被我的冷漠噎住了,带上了哭腔,我知道你因为琴行的事情难过,可是……可是阿聿哥哥也很难过啊。他昨天陪了我一晚上,今天早上回去,就被他们领导叫去谈话了,好像还要写检查。他都是为了我……我心里好内疚。
我愣住了。
不是因为她的话,而是因为她话里透露出的信息。
他陪了你一晚上
是啊,林楚楚理所当然地说,我的猫Mimi吓坏了,一直躲在床底下不肯出来,也不吃东西。阿聿哥哥就一直陪着它,给它讲故事,直到早上它才肯出来。他说,对待受惊的小生命,要有足够的耐心。
足够的耐心。
我脑子里轰的一声,仿佛有什么东西炸开了。
我想起三年前,我收养了一只流浪狗,叫希望。
希望很胆小,刚到家的时候,总是躲在角落里发抖。
沈聿来看我,看到希望,皱起了眉头。
怎么养了条土狗又脏又麻烦。他说,赶紧送走,我最烦这些掉毛的畜生。
我苦苦哀求,说希望很乖,我会把它照顾得干干净净。
他最终不耐烦地松了口:随你便,但别指望我碰它一下。
后来,希望生了一场重病,我一个人抱着它在宠物医院打了一夜的点滴。我打电话给沈聿,想让他来陪陪我。
他在电话那头说:为了一条狗,至于吗我在队里开会,走不开。
可那天晚上,他的队友发朋友圈,他们一群人在KTV唱歌,沈聿就坐在中间。
原来,不是他没有耐心,只是他的耐心,从不曾给过我,和属于我的一切。
不是他讨厌动物,只是他讨厌的,是我养的动物。
挂掉林楚楚的电话,我失魂落魄地坐在酒店房间的沙发上。
我突然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
这五年来,我所以为的,沈聿爱我的证据,那些他为我做过的事,会不会……原本都是属于林楚楚的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他带我去了一家评价很高的法国餐厅。
我其实吃不惯西餐,但他兴致勃勃地为我介绍每一道菜。他说:我知道你一定会喜欢这里的。
可后来我才知道,林楚楚最喜欢的就是那家法国餐厅。
我记得,有一年我生日,他送了我一条价值不菲的星空项链。
他说,他觉得这条项链的气质很配我。
可后来,我在林楚楚的社交账号上,看到她在更早之前就晒过同款项链的照片,配文是:谢谢阿聿哥哥,这是我见过最美的星空。
我记得,我们准备婚房时,他坚持要把主色调定为蓝色。
他说,蓝色是天空和大海的颜色,象征着永恒。
可后来,我无意中听到他妈妈和林楚楚的妈妈打电话,笑着说:楚楚从小就喜欢蓝色,说以后自己的房间一定要刷成蓝色的。阿聿这孩子,还真是有心。
一件件,一桩桩。
我曾经以为的浪漫和惊喜,此刻都变成了插在我心上的倒刺。
我的人生,好像只是林楚楚的一个复制品,一个……替代品。
当正主出现时,我这个替代品,就该被毫不留情地丢弃。
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疼得我无法呼吸。
这时,手机又响了。
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我划开接听,是沈聿的母亲。
她的声音雍容华贵,却带着一丝不容置喙的冷漠。
苏小姐,我是沈聿的母亲。我听说你和阿聿在闹分手
不是闹,我平静地纠正,是已经分了。
年轻人,不要太任性。沈母的语气里带上了一丝训诫,阿聿是什么样的人,你应该清楚。他以事业为重,这是好事。你们家出了意外,我们也很同情,该补偿的,我们沈家一分都不会少。但你不能拿这件事来绑架他,威胁他。
我闭上眼,感觉荒唐又可笑。
我没有绑架谁。
那就好。沈母似乎很满意我的识时务,楚楚那孩子,从小就和阿聿一起长大,情同兄妹。她最近情绪不稳定,阿聿多照顾她一点,也是应该的。你作为他未来的妻子,应该大度一点,而不是像个怨妇一样斤斤计较。
未来的妻子大度
我笑了。
伯母,您放心,我非常大度。我说,我已经把他,连同他那‘情同兄妹’的妹妹,都打包还给你们了。以后,他想怎么照顾,就怎么照顾,都与我无关。
说完,我直接挂断了电话。
窗外,夕阳的余晖照进房间,在地板上投下长长的影子。
我看着那片光亮,突然觉得,离开沈聿,离开这座城市,或许才是我唯一的出路。
第4章:告别与新生
做出决定后,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
我用最快的速度处理了火灾的后续事宜,在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之间奔波。
沈聿又来找过我几次。
他不再像之前那样高高在上,而是试图放低姿态。
他堵在酒店门口,眼睛里布满血丝,看起来憔悴了很多。
晚音,我们谈谈。
没什么好谈的。我绕开他,径直往前走。
他跟在我身后,声音沙哑:那张照片,队里已经让我做出解释了。我承认,我处理得不好,我忽略了你的感受。我道歉,行吗
我停下脚步,回头看他。
沈聿,你的道歉太廉价了。你不是忽略了我的感受,你是在我的废墟上,为别人加冕。
他被我的话噎住,脸色苍白。
还有,我看着他的眼睛,平静地说,我爸妈决定回老家了。我也要跟他们一起回去。
回老家沈聿的瞳孔猛地一缩,不行!你不能走!我们……
我们已经结束了。我打断他,婚房,你留着吧,就当是你补偿我家的。里面的东西,我回头会叫搬家公司清理掉。
苏晚音!他终于失控了,抓住我的手腕,力道大得吓人,你非要这样吗五年的感情,你说断就断
五年我甩开他的手,觉得讽刺至极,这五年,你给了我什么是一个被复制的人生,还是一个永远排在别人后面的位置沈聿,我累了,我不想再当任何人的影子了。
他愣在原地,似乎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我没再给他机会,转身决绝地离开。
一个星期后,我们踏上了回乡的火车。
故乡是一个宁静的南方小城,有白墙黛瓦,有小桥流水。
回到这里,爸妈紧绷了许久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脸上也渐渐有了笑容。
我们用保险赔偿款和家里的积蓄,在老街上盘下了一个小小的店面。
爸爸说,不想再开琴行了,看到提琴就伤心。
他决定开一家小书店,卖些书,也卖些文创产品。他说,书烧不坏,思想也烧不坏。
我举双手赞成。
书店的装修,我们亲力亲为。爸爸负责设计,我负责跑建材市场。妈妈则每天给我们做好吃的。
日子虽然忙碌,却无比充实。
在这里,我遇到了我的发小,周子谦。
他大学毕业后就回了老家,现在是一名中学老师。
他来店里帮忙,搬搬抬抬,从不喊累。看我的眼神,一如少年时,清澈又温暖。
他会记得我不吃香菜,会记得我喜欢喝温水,会在我因为算账而头疼时,默默地递上一杯热牛奶。
有一次,我们坐在还没装修好的书店门槛上,看着街上人来人往。
周子谦突然问我:晚音,你……还忘不了他吗
我摇摇头,笑了:早忘了。
是真的忘了。
不是刻意忘记,而是在这种平静又温暖的生活里,那个叫沈聿的人,连同他带来的所有伤害,都变得模糊而不重要了。
就像一场噩梦,醒了,就过去了。
书店开业那天,取名拾光。
取拾起旧时光,开启新生活之意。
街坊邻里都来捧场,小小的店面挤满了人。
我站在门口,看着爸妈和周子谦忙碌的身影,看着店里温暖的灯光,眼眶有些发热。
原来,幸福可以这么简单。
不需要做谁的英雄,也不需要谁来做我的英雄。
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就是全世界。
第5章:迟来的忏悔
(沈聿视角)
苏晚音走后,我的世界好像瞬间崩塌了。
那间我们一起布置的婚房,变得空旷而冰冷。
衣柜里,属于她的衣服全部消失了。梳妆台上,她的瓶瓶罐罐也都不见了踪影。
浴室里,甚至连那对我们一起挑选的情侣牙刷,也只剩下了我的一支。
她走得那么干脆,仿佛要将过去五年的一切,都从我的生命里连根拔起。
我开始疯狂地给她打电话,发信息,可都石沉大海。
我去她公司找她,才知道她早就辞职了。
我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在这座城市里寻找她的踪迹,却一无所获。
我开始失眠,整夜整夜地睡不着。
闭上眼,就是那张照片。
我抱着林楚楚的猫,而远处,是她家冲天的火光。
那火光,像一个烙印,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子里,日夜灼烧着我。
队里的气氛也变得很奇怪。
曾经和我称兄道弟的队友们,开始有意无意地躲着我。
王哥找我谈了一次话,把一份处分决定书拍在我桌上。
沈聿,你太让我失望了。他指着那张照片的打印件,你知不知道,这张照片在网上都传疯了!多少人骂我们消防队,说我们出警分亲疏远近!你一个人的行为,抹黑了我们整个队伍的形象!
我百口莫辩。
我说,那是个误会,我当时并不知道苏晚音家里失火。
王哥冷笑:你不知道97个未接来电,你告诉我你不知道沈聿,你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你扪心自问,如果昨晚,是林楚楚家里失火,而苏晚音的狗丢了,你会怎么选
我……僵住了。
我无法回答。
因为答案,连我自己都觉得羞愧。
那段时间,林楚楚还像以前一样来找我。
她会带着亲手做的便当来队里,会哭着对我说:阿聿哥哥,都怪我,是我连累了你。要不……我去跟晚音姐姐解释吧
以前,看到她这副梨花带雨的模样,我只会觉得心疼。
可现在,我只觉得烦躁。
你不用去了。我第一次对她冷下脸,你去了,只会让事情更糟。
她愣住了,眼眶瞬间红了,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我没有再理会她,转身投入到更繁重的训练中,试图用身体的疲惫来麻痹心里的痛苦。
直到有一天,我妈给我打电话,语气焦急。
阿聿,你快回来一趟!楚楚她……她割腕了!
我冲到医院,看到林楚楚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手腕上缠着厚厚的纱布。
沈母坐在一旁,一边抹眼泪,一边数落我: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狠心!楚楚她哪点不好了你非要为了那个外地来的苏晚音,这么对她
林楚楚看到我,眼泪掉了下来:阿聿哥哥,你别生我的气……我只是……我只是太害怕失去你了……
那一刻,看着她苍白的脸,听着她柔弱的话语,我心中非但没有一丝怜惜,反而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厌恶。
我突然想起了苏晚音。
她从来不会用这种方式来博取我的同情和关注。
她只会默默地为我煲好汤,等我回家。
她会在我执行任务时,提心吊胆,却从不给我打电话添乱。
她会把我的勋章一枚枚擦拭干净,骄傲地对我说:我的英雄,欢迎回家。
是我,亲手弄丢了我的英雄。
我终于看清了林楚楚的伎俩,也看清了自己这些年的愚蠢。
我走出病房,第一次对我妈说:妈,我爱的人是苏晚音,不是林楚楚。以前不是,现在不是,以后也不会是。
说完,我不再理会她们的震惊,开车去了苏晚音的老家。
我查到了她的地址。
我要去找她,我要告诉她,我错了。
无论付出什么代价,我都要把她追回来。
第6章:故人与新茶
当我风尘仆仆地站在那家名为拾光的书店门口时,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店里,苏晚音穿着一身素雅的棉麻长裙,正微笑着给一个孩子介绍绘本。
她的头发长了,随意地挽在脑后,露出光洁的脖颈。
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她身上,让她整个人都笼罩在一层柔和的光晕里。
她看起来……比和我在一起时,要快乐得多。
我的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揪了一下,疼得窒息。
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走到她身边,自然地接过她手里的书,笑着说了句什么。
苏晚音也笑了,那笑容,是我从未见过的,发自内心的灿烂。
他们站在一起,是那么的般配。
我像个小偷一样,躲在街角的阴影里,看了很久。
直到书店快要打烊,我才终于鼓起勇气,走了过去。
晚音。
听到我的声音,苏晚音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
她回头,看到我,眼神里没有惊讶,没有愤怒,只有一片死水般的平静。
你来干什么
那个男人也看了过来,眼神里带着一丝警惕,不动声色地站到了苏晚音身前。
我是来……跟你道歉的。我声音干涩,晚音,我知道我错了,错得离谱。你跟我回去,好不好我们重新开始。
苏晚音还没说话,她父亲就从店里走了出来。
看到我,苏伯父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我们家不欢迎你,请你离开。
伯父,我……
滚!苏伯父指着我的鼻子,气得浑身发抖,我女儿差点因为你家破人亡,你现在还有脸来找她你给我滚!永远别再出现在我们面前!
我被他说得面红耳赤,狼狈不堪。
苏晚音叹了口气,对那个男人说:子谦,你先带我爸妈回去吧。
那个叫子谦的男人点点头,扶着两位老人离开了。
店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沈聿,你回去吧。苏晚音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喙的决绝,我们之间,早就结束了。
不,没有结束!我急切地上前一步,晚音,我跟林楚楚已经说清楚了,我跟她以后不会再有任何瓜葛!我妈那边,我也会去说服她!只要你愿意回来,什么都可以改!
改苏晚音笑了,那笑容里满是悲凉和讽刺,沈聿,有些东西,碎了就是碎了,补不回来的。就像我家那间琴行,就算你赔我一间再大再豪华的,也不是原来的了。
我……我语塞了。
你知道吗她看着我,眼睛里像是蒙着一层化不开的雾,我曾经以为,你是我的英雄,是我的光。可后来我才发现,你的光,从来都不是只为我一个人亮的。
现在,我找到了属于我自己的光。它或许没有那么耀眼,但它很温暖,只照着我一个人。
她说完,不再看我,开始默默地收拾店里的东西。
我站在原地,手脚冰凉。
我看着她的背影,那个我曾经触手可及的背影,此刻却觉得遥远得像隔了一个世界。
我终于明白。
不是我来晚了。
而是从我选择去安抚那只猫,而放弃她和她家人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永远地失去了她。
我离开了那座小城。
回到队里,我递交了辞职报告。
我没有脸再穿着这身制服。
我这个连自己爱人都保护不了的消防员,不配当什么英雄。
后来,我听说,苏晚音和那个叫周子谦的男人结婚了。
婚礼很简单,就在那家拾光书店里举行的。
听说那天,她笑得很幸福。
而我,只是在一个无人认识的角落,默默地喝了一整夜的酒。
酒醒后,我背上行囊,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
或许,在未来的某一天,我能真正学会如何去爱一个人。
但那个人,再也不会是她了。
(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