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光圣子太强了,气血如神炉,混元圣光术一出,万法不侵,没有一合之敌,恐怕是东荒第一天骄!”
时光匆匆,岁月如梭,一晃十二年过去了,北域的一间茶馆内,人们议论纷纷,谈及年轻一代的至尊,莫不心生景仰。
纵然是一个再平凡的修士,也对东荒谁为王,这样一个话题,很感兴趣。
“不见得,金翅小鹏王,掌控天下极速,先天不败,打遍南域妖族年轻一代无敌手,气吞山河。”
另一人反驳道,仔细看去,他竟有一些妖族血脉,难怪如此推崇小鹏王。
事实上,东荒大地,以强者为尊,小鹏王虽然霸道,实力却是毋庸置疑的。
天下极速,这意味着只有他伤敌,难有敌伤他,一击不成,便可远遁千里。
有一种可怕的邪性,昔年小鹏王手持一杆大戟,力劈了某一位备选圣子,勇动八荒!
“旷古绝今,盖世神体,在后荒古时代,还有比大成神王,更恐怖的存在吗?”
“荒古姬家,自古长存的家族,当中有雪藏的生灵,要出世了,一战定乾坤,登临王座。”
一位中年男子出声,道出了一些小道消息,东荒神体,要入世了。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倒吸凉气,生在后荒古时代,没有人能忘记,大成神体君临天下的风采。
世间一直有传言,最古老的世家,雪藏了盖世神体,十年磨一剑,不曾试锋芒。
但可以想见,那等超然在上的家族,培养的无敌体质,会有多么可怕,也许会打破东荒的平衡。
“荒古姜家,听闻有一位小圣人,生而早慧,天纵之姿,打破了多项修行记录,非常神秘。”
一位老者说道,提及了姜星奕,不过他的年龄小了一些,比摇光圣子,姜逸飞这一代,落后三到五岁。
不少人认为,他即使再惊艳,也需要过一些年,才能够参与天骄争霸。
终究还是太年轻了,缺少岁月的沉淀,也没有切实可行的战绩。
“荒古风家的小公主,虽为一个女子,却极端可怕,惊才绝艳,十三岁时,便开创了一种神术。”
“尤其是昔年,她战平了金翅小鹏王,震动中域,真像是一头仙凰在世,超凡脱俗。”
这家小酒馆内,人们议论纷纷,几乎将东荒有名的天骄,战绩等,都梳理了一遍。
谁也不服谁,一些支持者,简直要打起来,争论不休。
即使是一个普通人,想到他们支持的天骄,也会觉得分外荣光,有一点追星的味道了。
“不愧是遮天特色啊,万能的路人啊,北域的一间小酒馆,简直要将天骄的底裤,都扒下来了。”
不远处,姜星奕也是心中一叹,穿越此界十五年,他早已成长为一个翩翩美少年。
此时的他,身着一袭羽衣,剑眉星目,丰神如玉,沐浴在神环下,犹如一尊谪仙。
有一种出尘的气质,不属于凡世,道我合一,天人共生,分明就在那里,一众小修士,却察觉不到。
这是精神境界,差距过大的体现,我见花开花方开,不欲花现花不现。
“说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独自出远门,静看山河大地。”
姜星奕心情很放松,北域浩瀚,只有少许绿洲点缀,多数地域,一片荒芜。
颇有一些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味道,自有一套生态体系。
那种特别矿产——源,似乎鲸吞了一域的灵气,造就这种独特的环境。
也有人说,那与太古末年,一位盖世生灵提前坐化有关,影响了大道的运转。
他神华内敛,不再掩饰身形,以脚步丈量这片天地,感受乾坤的律动。
“小子,听闻过十三大寇的威名吗,交出你身上所有的宝贝,饶你不死!”
不多时,又一对流寇出现,足有十数人,骑着蛮牛,在大漠上卷起尘烟。
铁甲森寒,刀光锐利,血迹未干,很显然,不久前,就曾进行过一场屠杀。
为首那人,竟有神桥境的修为,已经可以在小门派,排得上号了,可为一方长老。
北域狂野,民风彪悍,姜星奕算是见识到了,一天之内,这已是他见到的,第二波打劫的流寇。
“呼”
姜星奕不语,只是一掌拍出,无符文,无波动,犹如一阵风吹过。
那数十米外的流寇,却犹如风沙一般凋零,化作尘与土。
这是太阴神罡,最是可怕,蚀骨侵魂,杀人于无形,让老辈人物都忌惮。
这些年来,姜星奕的实力进展神速,不说同代第一,也差不多了。
对付几个流寇,不过是弹指一挥间,打扫一下战利品,竟也有数十斤源,可想而知,这群人造了多少杀孽。
“机会呀,姚曦真的会来此吗?”
“捉一个圣女回家,我爷爷得给我递茶。”
“再等一段时间,不就知道了,消息绝对可靠,摇光圣地内部的斗争,你又不是不知道。”
第二天,前行数百里后,姜星奕来到一座名为青云的小城,很有古韵。
突破,天耳微动,聆听诸世音,竟然听到了几个小寇,在暗中讨论姚曦。
他们得到消息,摇光圣女,很可能会在近期,路过此地,是以提前在此埋伏。
几个小土匪,胆大包天,竟然想活捉姚曦,带回家当压寨夫人,让人咋舌。
“有趣,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牛一牛摇光也好。”
听到此处,姜星奕来了兴趣,他本是打算前往紫山附近,夺回离火神炉。
却不想见到了这一幕,当即停下脚步,潜入了青云城中,静待风云起。
原著中,摇光圣子,曾与姚曦一起,追杀几小寇三千里,多半就是因为这件事。
事实上,姜星奕幼年时代,就有意谋划摇光圣地,吊着自己那个便宜师傅。
压榨了不少好处,早晚有一天,他要让摇光一脉知道,他才是女帝正统,吞天罐主,龙纹鼎主。
压制摇光,取而代之,这也是一个思路,女帝的遗泽实在太丰厚了,合该归他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