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九笙经过这一战,发现了这具身体的适应力极强。
明明没有特别训练过,但身体的力度和柔韧性都能跟上她的思维。
看来那几天的灵泉没有白泡。
王大志他们在盖房子的时候,姜九笙每天就在灵泉里泡着,累了就拿泉水炼丹。
也还好灵泉是流动的,否则她往里头一坐,大家连水都不敢喝了。
村里存活下来的村民多多少少都带着伤,姜九笙给他们炼了不少培元丹,一个个很快就生龙活虎了。
“这次多亏有你,否则我们村就悄无声息地湮灭在这山野中了。”
王大志感慨道。
他已不做老者装扮,恢复了年轻模样。
虽然这样和妻子站在一起显得格格不入,但这样的他让大家更有安全感。
“缉妖司是冲着你来的,这次我杀光了他们,只要你们不轻易外出,想必他们也找不到你们。”
王大志苦笑:“我已经见过世面了,此生不出山并不难,但孩子们总不能一辈子龟缩在山林里做野人。”
姜九笙用力拍了下他的肩膀,笑了笑。
“放心,缉妖司不会永远是这样,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光明正大地走出去!”
王大志调侃道:“那你这次就不是被百姓丢烂菜叶那么简单了。”
姜九笙当年力保他,把他们一家三口从村子里迁出来,沿途可是被丢了不少烂菜叶臭鸡蛋。
说起这间糗事,姜九笙满怀感慨。
“百姓愚昧,没有分辨好坏的能力,这不怪他们。
但上位者也是非不分,一心追求利益和权势,扭曲后辈们的观念,这就是他们的不对了。”
姜九笙在山中住了足足半个月才提出离开。
闫振雷情绪低落的很。
看得出来,他还在内疚,并且对村民极为不舍。
姜九笙笑话他,“当初在军营里可看不出你是个长情之人。”
闫振雷和王小野依依惜别,回头说:“前辈,我长这么大,只有在村子里的那些日子是最轻松最快乐的。”
姜九笙暗暗叹气。
村子已毁,那里注定是不可能再有欢声笑语了。
他们离开的时候,王小野在身后跟了很长一段路。
他或许还记得以前的事,或许渴望有朝一日还能变回人形。
快到峡谷时,姜九笙赶他走。
“回去吧,好好修炼,将来变得和你祖父一样了,可以来我坟头上柱香。”
闫振雷听了哭笑不得。
但仔细算算,还真是这样。
普通的野兽没有个百八十年根本不可能成精,人类可活不了那么长时间。
王小野坐着目送他们远去,好一会儿才转身离开。
路上一只野兔从面前窜过去,王小野眼睛一亮,追了上去。
闫振雷又伤感了。
“玲珑那么可爱,那些王八蛋怎么下得去手?”
姜九笙安慰道:“看开些,上回我们杀的狐妖也挺可爱的。”
闫振雷哽住了,不想继续和姜九笙说话。
不过走着走着,他又转移了话题。
“前辈,我们杀了一整支缉妖司的队伍,出山后会不会被追杀啊?”
“理论上讲,追魂印已经被我解了,他们找不到我,但从实际上看,在追魂印打入我体内的那一刻,某些人应该就已经感应到了。”